在正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应该是当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然而,在山西晋中市城区所在的榆次区,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晋中市住建局”)的一份情况说明,近10年来,晋中市城区建设了约6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与此同时,当地却从未面向社会登记、审核过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记者调查发现,晋中市城区相当数量的经济适用房被充当普通商品房出售,购买者中不乏外地人。
晋中市住建局下属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经适房管理中心”)的一份公函认为,多年来,晋中市城区的经适房建设管理工作,的确出现“三失控”的问题——面积失控、房价失控、购买对象失控。
经济适用房“不经济”
据了解,晋中市城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主要模式为,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以职工集资建房的方式建设。据晋中市经适房管理中心主任张永真介绍,目前,晋中市城区建成的约600万平方米的经适房全部为该模式。
中央七部委2007年颁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规定,单位集资建设经适房,除满足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外,剩余的房源,由市、县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出售。
记者从晋中市住建局了解到,晋中市城区至今一直没有面向社会开展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家庭的登记审核工作。也就是说,除各单位集资建房的职工外,当地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无一购买过经适房。
晋中市2004年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济适用房建设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的小户型不得低于70%。价格方面,山西省物价局2005年年底公布了省内各地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其中,晋中多层(6层及以下)经适房指导价为每平方米1100元,高层指导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
位于榆次区新生西街的嘉馨苑小区,是晋中医药公司职工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共有7栋6层住宅,约有400多套住房。
8月26日,记者以买房人的身份来到嘉馨苑小区。小区内一位50多岁的住户告诉记者,他不是医药公司的职工,小区内只住了20多户职工。“现在房子卖完了,你要想买房,只能从个人手上买二手房。”老人说,“外地人在这儿买房的不少。”
该住户告诉记者,小区里8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不多,很多外地人在此购房后,经过装修或“捂”一段时间,再加价转手谋利。
在该住户的指点下,记者找到小区内张贴的不少卖房广告,并联系了其中一位房主。房主告诉记者,他要卖的房子有126平方米,每平方米2200元,他强调“当时买的就是这个价”。
记者询问房屋的产权性质,该房主表示:“全产权的大红本(普通商品房房产证),现在正在办,应该快下来了。”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王科长告诉记者,嘉馨苑小区属于划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不应该办理商品房房产证。
小区内一个来自晋中城郊源涡村的农民告诉记者,她买下了小区最北一栋楼房3层的一套住宅。她在院内向记者招揽生意:她的房子90平方米,已经装修,现在想以30万元出手。而她购入时的价格是每平方米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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