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从8月起,凡在六安城区销售商品房前,必须到物价部门履行价格备案手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为最高价格,企业可以自行下浮。
二是加强商品房价格预测。完善房地产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对六安城区商品住房价格分类分地段划分等级,适时发布房价的平均水平,有效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开发、消费者理性购房。
三是规范房价构成项目。将建设、规划、土地部门文件明确的公用设施纳入商品房开发成本,确定列入商品房销售的十一项成本,明确不得计入商品住宅成本的项目,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抑制变相涨价。
四是实行商品住房价格“一价清”制度。明确购买的商品住房水、电、气等配套设施价格和收费项目都要纳入房价,不得在房价以外收取任何费用。
五是规范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落实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制度,在售房处醒目位置张贴商品住房标价表,实行“一房一标”,即每套商品住房的价格、楼层、面积等都要一一标明,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
六是开展价格约谈和成本监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虚高定价备案的,开展价格约谈,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宣传,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充分认识到国家房价调控政策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严格执行价格备案制度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哄抬房价的将开展成本监审,利用媒体予以曝光。
七是实行网上备案公示。在“六安价格信息网”内增加独立的子网——“六安房地产价格网”,专门从事商品房价格备案,公开房地产价格政策、房地产价格信息,房地产价格备案填报在线下载,既方便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又方便百姓查阅信息。
八是强化对商品住宅房价格监管。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执行“一价清”制度、不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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