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刚开盘,第二天就只剩下几套房子了,于是购房者只能去“抢购”。市民猜测其中可能有猫腻,但往往无法查证。
这一状况即将改变。合肥市最新出台《合肥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今后,合肥商品房买卖将全面启动网上签约,这将有效地杜绝不良开发商捂盘惜售。
规新:买房需要网上签约
据介绍,所谓网上签约是指今后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将与购房者在网上完成销售合同的签约。
《暂行办法》规定,开发商应办理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用户认证手续。商品房买卖双方应当根据网上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定合同条款,经双方确认后,由开发企业通过网签系统联机打印,买卖双方共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在买卖合同签订时各自设定密码,之后凭双方密码确认打印买卖合同。
解读: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行的是制式合同。但是制式合同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监控难。比如,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并没有即时到房产部门进行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这样究竟这套房子是否已经销售,房产部门无法了解。
实施网上签约,开发商在下载合同的同时,也完成了该合同的销售备案,房产部门可即时获知商品房销售的信息,有利于掌握虚假房源,防止购房者上当。据了解,网上签约的类似规定,在北京、武汉、福州等地已经实施,实施效果较好。
明透:网上楼盘及时公示
实施细则规定,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十日内,到合肥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办理网上楼盘信息发布,并对内容进行公示。
具体包括:(一)商品房项目基本概况(以相关部门许可的内容为准)。包括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总规模、容积率、绿化率等。(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周期、各期工程建设计划和施工进度安排。(三)房地产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况。(四)开发企业保留自用、物管、社区等房产的位置、面积、套(间)数等情况。(五)本次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可售房源幢数、套(间)数、建筑面积、销售价格(经物价部门备案的)。(六)本次预售商品房的可售房源表(含每套(间)房屋的房号、面积、单价、房屋性质等)。(七)开始销售日期、签约流程。(八)商品房销售方式和销售人员情况。委托经纪机构销售的,经纪机构应当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备案证书。(九)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工商部门备案的)。
解读:一方面网上楼盘公示的内容非常详尽。开发商卖的房子有没有批文,房子卖得怎么样了,是什么样的价钱,都摆在桌面上。购房者不再遭遇“信息不对称”,能做到明白消费;开发商想捂盘,想 “自买自卖”,都将很难。
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能享受便利,足不出户就能通过网络了解全市房源情况、价格情况。
管监:不守规矩将被停牌
对于网上签约这一新政策,合肥房产部门提出规范守则,如果开发商违反守则,有违规行为的,将被关闭网签系统。
这些行为主要包括: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与网签系统和对外信息发布平台上内容不一致,开发企业不按期整改的;不按照审查通过的商品房预售方案执行,情况严重的;恶意签约或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行为扰乱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的;捂盘惜售,拒不整改的;未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进行商品房预售,抢注预售房源,欺骗消费者的;对同一套房屋多次签约或多套房屋累计签约失效率明显偏高的;对同一套或多套房屋买卖合同多次变更、解除导致累计换手率明显偏高的;其他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情形。
解读:合肥市出台这一规定对于一些不良开发商来说,堪称“清规戒律”。而如果不遵守,开发商将被关闭网签系统,这意味着其生意都可能做不成。这也对开发商形成前所未有的约束力。(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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