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物价局发布公告,本月29日上午召开“合肥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与上次水价听证会不同,这次气价听证会市物价局拿出了两套调整方案供听证。
两方案:一涨0.23元,一涨0.33元
据了解,我市现行民用天然气价格是2004年制定。几年来,国家已先后4次上调包括居民用气在内的天然气出厂价格,最近的一次是今年6月1日,国内各油气田居民天然气出厂基准价上调0.23元/立方米。上游多次涨价,我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均未调整。为理顺上下游天然气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物价部门决定调整我市民用气价,拿出两套调整方案接受听证。
两种方案的区别在于参照天然气出厂价格调整次数的不同。方案一仅疏导今年6月1日上游调价0.23元/立方米的因素,结合城市配气管网输差影响(注:省物价局输差率为6%),调增:0.23÷(1-6%)=0.245元/立方米,居民用气到户价格由2.10元/立方米调整为2.345元/立方米。方案二综合考虑2004年我市居民用气价格确定后,上游已累计调价0.31元/立方米,一次性疏导上游调价因素,结合城市配气管网输差影响,调增0.33元/立方米,居民用气到户价格调整为2.43元/立方米。此外,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两套方案都对本市低保特困户继续实行每月用气15立方米以内气价优惠10%的政策,超过15立方米的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算成本:不考虑燃气公司经营成本
天然气到户价格成本由上游门站价格(注:包括出厂气价和管道运输价格)和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城市配气管网成本两个方面组成。其中: 上游门站价格由国家决定,采购成本的高低取决于上游价格水平;城市配气管网成本是指由城市燃气经营公司将从管道运输系统接收的天然气通过城市配气管网系统送到最终用户的成本费用。
新举措:将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为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我市拟建立与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天然气上游价格上调或下浮时,终端价格同步上调或下浮,该机制仅限于因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而产生的同步调整。价格联动机制计算公式是:天然气到户价格调整单价=上游天然气门站综合调整(±)差价÷(1-输差率)。
根据调整方案,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的联动周期为一年以上。
参加人:10名消费者参加听证会
昨天,在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两名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市物价局在67位有效报名消费者中,按照在职者、退休者、下岗人员三个板块抽签选取了10名消费者参加人。同时,在剩下的57名消费者中,抽取了5位听证会旁听人。本次听证会共有24名参加人,其中,消费者参加人10名,经营者参加人3名,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相关利益方参加人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7名。
此外,市物价局在其网站上设置专栏,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对《合肥市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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