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是不是有不安分的企业在偷排污水?是不是有单位或个人非法收集危险废物?如果有这些行为,那你就可以向合肥市环保局举报,若举报属实则有奖励。
10月21日记者从合肥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了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从即日起《合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开始实施,据了解,这是合肥首次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六种行为可以举报
如果你在合肥市区发现以下环境违法行为,都可以向合肥市环保局举报,如偷排废水、废物等。
如果有企业或单位私设暗管、采用坑井或其他隐蔽方式偷排工业废水,或者擅自拆除、污染处理设施闲置的则可以进行举报。
若发现单位或企业直接向环境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等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倾倒、堆放、存贮危险废物及放射性物质。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非法排放工业废水、垃圾、渣土也可以举报。
原来被环保部门关停的环境违法企业,又擅自恢复生产了,这样的现象也可以举报。
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10月21日,合肥市环保局还公布了此次有奖举报的三种方法,电话、信函和网络。
你可以选择电话举报,合肥市环境投诉中心专用电话为0551—12369;也可以选择信函举报,地址为合肥市繁华大道304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投诉中心。此外,合肥市环保局在合肥市环保局网站( http://www.hfepb.gov.cn/home.aspx)上设立了有奖举报专栏,你可以选择这种方式来举报。
举报最高奖励3000元
对于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合肥市环境监察支队以及各区、开发区环保局负责核查处理,经过核查一旦属实,根据被举报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分别给予人民币300—3000元的奖金。
据了解,如果举报人提供举证照片、摄像资料,将会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对于因为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而制止了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举报人,还将会另行追加奖励。
合肥市环保局将对举报案件调查核实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举报人要求的联系方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到合肥市环保局投诉中心领取奖金。
据悉,对于合肥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的举报,则不会实行有奖举报。
举报需要实名
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对于有奖举报,则要求举报人要实名举报。
环保部门将保护举报人相关隐私,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公开其信息,对泄露举报人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则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
举报人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时,究竟该提供哪些东西呢?对此,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人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若有视听资料等证据也可以提供。
对于同一违法事实如果有多人举报,则奖励最先举报者,若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的,排污企业再次涉嫌违法排污,市民可以继续举报,经查证核实,依然可以获得奖励。
但对于已经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环境违法行为,他人若再举报则不会进行奖励。
蔡玲 记者 王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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