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推进的“限大令”
其实,土地主管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这种变相囤地开发模式的负面效果。
针对开发商囤地现象,2009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对各类城市商品住宅项目单宗用地规模提出明确上限——小城市(镇)7公顷(1公顷等于1万平方米),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
这一通知旨在限制各个地方城市出让单宗住宅用地的规模,被业内人士简称为“地块限大令”。
但这一规定甫一出台,就遭到了各种质疑,甚至是遭到市场力量的反击。
北京市在这一规定出台后立即做出反应,将奥体公园南文化商务园一块近26万平方米的土地切分成了三块面积低于10万平方米的土地,并于去年11月19日开始分别公开出让。
但令市场颇感意外的是,最终这三块土地还是被中建国际和北京保利兴两家公司的联合体企业一举斩获。
于是,业内开始质疑“地块限大令”的效果,之后,这一通知开始被各方淡化处理,不少城市出让土地的面积仍然动辄一块地超过100万平方米以上,比如前不久体量达到200多万平方米的南京地王。
不过有业内资深人士表示,“地块限大令”实际上有较大的作用,因为尽管北京奥体公园南的这三块土地最终被一家竞价单位夺得,但因为是分拆出让,每块地都规定了开工和竣工时间,就可以分别对这些地块进行监管,甚至可以规定三块地同时竣工,从而较大程度上避免了以往开发商采用分期开发变相囤地的方式。
近期虽然有些省市陆续推出“限大令”(如贵州省),但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分析人士指出,房地产项目是许多地方招商引资的重头戏,如果地块面积太小,大型房企根本毫无兴致,尤其是对于地价较低的二三线城市,地块越大,招商引资才越有筹码。
对此,中广信地产服务机构副总经理卞明表示,可通过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的方式,打击囤地捂盘,因为囤地越久要缴纳的税越多。
今年8月中旬,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廖永林司长表示要加大打击违法用地的力度,并在10月底清查处理全部闲置土地情况。
10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2010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发现本期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3.5 万件,涉及土地面积22.5万亩(其中耕地8.5万亩),立案查处本期发生的违法用地案件1.7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8.3万亩。
不过,“国土资源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任务十分艰巨。”
为此,李建勤指出,下一阶段,一是严肃整改查处违法批地行为,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戒违法行为,对违法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进行警示约谈,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加快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效减少违法行为;四是加强防范,及时制止违法苗头,充分发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的平台作用。(记者 刘德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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