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再度加码了。昨天,住建部等四部门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二套房贷款门槛大幅提高,三套房贷款则被叫停。记者致电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该中心尚未收到调整通知,因此暂按老政策办理。另外,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暂未变动。
公积金“炒房”被严控
昨天,四部委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利率上浮10%,且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发放第三套贷款。
一旦这一政策落地,合肥的公积金政策将发生较大变化。据了解,按照现行的政策,合肥的公积金贷款不论第一套第二套,均执行基准利率。此次新政则首次提及公积金差别化对待首套房及改善性需求的贷款利率。
业内人士分析说,这一政策堵住了炒房者利用公积金的漏洞。按照现行的利率来看,公积金二套房贷享受首套房政策,利率为4.05%,而商业贷款二套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1.1倍,高达6.75%。
二套房利息负担增大
虽然合肥的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时间尚未敲定,但这一消息已对购房者心理造成影响。
“先是加息,现在又是二套房首付、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买房成本更高了。”合肥市民徐先生表示。
据了解,一旦合肥按照新政执行,购房者成本将所有增加。以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最长贷款年限20年为计算样本,如果市民购买的是第二套房,按照现行的政策,利率为4.05%,每月需还款1521.5元。如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利率为4.455%,每月需还款1575.6元,每月多付54.1元,总利息多付1.3万元。
楼市需求将再遭重击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已与商业贷款趋于一致,但前者对首套房仍留有余地,体现其对低收入购房者的支持,并鼓励购买小户型。
此次新政除了首付和利率均有所上调之外,二套房的发放对象,也规定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这是公积金贷款首次明确提及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将对超高标准的改善性需求进行抑制。
“可以看出,国家对楼市的调控还在加码,楼市对投资性需求的打压态度日益明朗。”业内人士表示,在这一预期下,近期楼市回暖将遭到重击。
各地将制定实施细则
四部门在通知中提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模主要由最高贷款额度控制。最高贷款额度过低,对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不够,导致闲置资金过多,资金使用率不高;额度过高,则会造成少数收入较高缴存职工占用过多资金,引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短缺,导致其他职工享受不到应享有的政策优惠,资金互助性体现不足,影响制度公平。这份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这份通知强调,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通知还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说,如果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有变动,将会下发相应的通知,制定新政策。(胡霞利)
新政摘要
首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套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三套房: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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