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讯 (宋卫东 赵登岩) 今天,合肥市土地市场将“两拍三挂”5宗土地,总面积约133亩。这是国家今年二次调控房地产市场后合肥首次大规模出让土地。同时,本次土地出让对竞买人的限制条款,堪称“史上最严”。
5地块共133亩
据了解,将于今天出让的5宗地块分别位于经开区、政务文化新区和庐阳区。
其中,以拍卖方式出让的编号N1007地块位于庐阳区北一环路以北、界首路以东,总面积为41.68亩,规划用途为居住,参考地价为46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另一宗拍卖地块为经开区001号宗地,该地块位于书箱路南、松林路西,面积17.2446亩,规划用途为居住,参考地价为200万元/亩(不含契税、印花税),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
另3宗挂牌地块分别为政务文化新区ZWQTA-022地块,位于政务文化新区潜山路与湖光路交口东南角,总面积40亩,规划用途为酒店、办公;庐阳区N1008地块,位于北一环路与界首路交口东北角,总面积30亩,规划用途为商业金融业(拟建设星级酒店及部分配套商业);经开区073号地块,位于丹霞路北、天时商埠西,总面积4.4亩。
此外,肥西县今天也将拍卖1宗面积为178.84亩的土地。
限制条件很严格
据了解,同以往土地出让不同,合肥本次对竞买人所设的限制条款达10条之多,从报价到开工各个方面进行约束。
这些限制条款主要包括: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至少报价1次,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次以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将“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竞价”方式供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至少在1年内禁止参加土地购置活动;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1日,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须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另外,公告还对每宗地块的开、竣工及运营过程作了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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