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合肥的供暖收费方式将趋向于计量收费了,记者从合肥热电集团了解到,为节能减排,提高蒸汽使用效率,今后,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的小区,都将实行按表计量的方式收入采暖费用。具体实施日期还在制定中。
日前,合肥市政府对《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将第十五条第二款“居民供热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供热并选择按面积或者按表计量方式计收热费”修改为“已按规定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的物业管理区域,实行按表计量方式计收热费;未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的物业管理区域,实行按面积计收热费。”
这一修改,对合肥市的采暖收费方式进行了新的界定,对于已经安装了计量装置的小区,将采用按计量方式收费,据统计,由合肥热电集团负责供热的现有民用供热小区中,近年来的新建小区均安装了分户计量设施,约占热用户的70%,30%没有安装分户计量设施的老小区,供热设施也应当逐步改造。改造时,供热部门将提供协助,费用则由用热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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