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省政府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坚定不移地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全面提升我省利用外资工作质量和水平。
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政策性引导。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时修订相关政策,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十二五”全省利用外资超过250亿美元,来皖世界500强企业投资设立数累计达到100家,境外投资20亿美元。创新利用外资项目生成、推介机制,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利用外资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扩大间接利用外资,大力利用台资港资,实施徽商引商工程。
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市县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企业设立批准权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核准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需由省发改委核准和省商务厅审批之外,分别由市县发改部门核准和商务部门审批。省直管集中区、省内国家级开发区享有与市县发改部门和商务部门同等的核准和审批权限。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核准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别由省发改委核准和省商务厅审批。深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核准范围,调整内容,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大力推行在线行政许可,增加审批透明度和公开性,规范行政行为。
扩大利用外资领域 [楼盘 论坛]和区域合作。加快服务业等领域 [楼盘 论坛]利用外资步伐,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我省商贸、物流、科技服务、旅游、文化、体育等产业的合资合作,引进外资设立会计、审计、咨询、经纪、鉴证、评估等中介机构,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清算中心等机构,扩大教育、卫生、文化、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 [楼盘 论坛]的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加强跨省区域合作,全面深化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建设区域共同市场,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无障碍流动,推进与珠三角、环渤海地区的经贸合作,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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