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芜湖市 人民政府批准, 芜湖市 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鸠兹家苑以北、汽车产业园以东地块(1045号宗地)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045 |
东至立信路、南至鸠兹家苑、西至汽车产业园、北至万春西路。 |
出让面积200116平方米 |
居住 |
<2.0 |
<22% |
≥35% |
70年 |
60000 |
12000 |
“净地”拍卖,“净地”交付 |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1、竞买人须为总部设在芜湖市,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的物流企业。
2、竞买人或其股东单位具有建设运营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专业市场的业绩。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至 2010 年 12 月 28 日,到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12 月8 日至 2010 年 12 月 28日,到 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A区3楼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12 月 28 日 16: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 年 12 月 28 日 17: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拍卖时间为:2010年12月29日16:00时。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0年12月29日8:00时至2011年1月12日17:00时;在挂牌期间,至2011年1月10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1年1月10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转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的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第一年度开工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5%;第二年度新增开工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65%;竣工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5%;第三年度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总建设工期和各年度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该地块分三期付款,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20%;第三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120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5%计10200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其中:5200万元可冲抵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5000万元可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5%计180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480万元,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720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60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和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所罚余款。
八、其它: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A区3楼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 3121610、5992119
联 系 人: 张先生、李小姐
开户单位: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浦发行芜湖支行
帐 号: 11001 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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