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在天则研究所组织的“城市管理与公平正义”研讨会上,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建议,出租空房以降低房价。现在市场上有很多空房,这是对资源的浪费,让空房出租是一个值得采取的办法。他建议,政府对既不使用也不出租的空房,就要收高税,这样房主就要想办法租出去;租赁市场上供给增加后,租金就会大幅度下降;这对于买不起房子、低收入的人群是有好处的。对不愿意出租的人,要规定十年之内不允许卖,否则收取50%的税,这样卖房人就不会从投机买卖的差价里赚太多钱;房地产虽然价格很高,但有很多泡沫,对社会贡献不大,应该征税。
点评:茅老的话从增加租赁房源的供应上的确不失为一种办法,但是操作上却是难度很大。首先这个空置房的界定就很难,如何确定这房子处于空置中呢?多长时间算是空置?一个月、两个月,还是半年?其次房子空置的原因也不同,不可以一概而论。有的人只是出于某种原因暂时不住,可是不知何时就又住了。有的则是因为出国或者暂时到外地工作,房子要空置一段时间,这些人都不愿意把自己辛苦装修的房子出租后变得面目全非。总之,有一千种不出租的理由。如何对人家征税?第三,房子是人家花真金白银买来的,是属于自己的东西,人家如何处置是人家的事,别人好像没权利进行干涉。如果通过税收的形式强加处置,则有些不近情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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