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昨天转发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年“纠风工作”的八项主要任务,致力于纠正涉及政府机关和教育、医疗、住房、食品等行业的不正之风。意见称,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征地拆迁 严查强拆恶性事件
意见要求,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
同时,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
针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意见明确要坚决追究责任。
食品安全 严处监管失职渎职
对于近期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意见称,要着力推动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
意见强调,要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法监督。纠正重审批、轻监管和有利争着管、无利推不动的现象,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对本地区、本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并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三公问题 抓紧制定管控措施
对于社会意见较为集中的“三公”问题,意见重申,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支出,并要严肃查处变相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核定用车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和违规使用车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借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政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意见要求认真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撤销,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行为;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列入公示和审计范围,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等行为。(孙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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