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这一规定将在今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我省正在起草本省的房价明码标价细则,有望于5月内实施。
皖版明码标价细则正在起草
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要求每套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都要“明码标价”。实际上,合肥自去年起已全面要求开发商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并且“一房一价”。另外,合肥市在房价的价格管理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根据该市规定,开发商在卖房之前,需向物价局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手续,每一套商品住房销售价格都必须有备案,未经备案的房子不予预售许可。
此外,备案了,开发商就得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来销售,
且只能低于备案价,凡是已经备案的商品住房价格在3个月内不得向上调整。物价部门也会根据商品住房的区位、容积率和建设水平合理限定房子实际销售价格的浮动区间。为防止开发商虚报价格,低开高走,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向下浮动的范围最低不得超过备案价的5%,超过5%,就要重新备案。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相关部门获悉,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我省正在起草相关的实施细则。这一细则最早有望在5月内公布实施。 “我省的细则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肯定会有一些特点、亮点! ”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该细则仍在起草阶段,内容不便透露。
暂未接到楼市“反暴利”通知
除了商品房明码标价,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实施反暴利法规定会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之后。”而目前我省尚未接到来自国家发改委关于楼市“反暴利”问题的相关通知。
“明码标价,实际上提高一点备案价格就行了! ”这是开发商对于明码标价规定的一个规避方法。对此,本省价格专家分析认为,来自国家发改委的信息传递出一个信号,明码标价后一定会配合更多的如“反暴利”等法规,来规范房地产领域的价格行为。
虽然暂未接到“反暴利”通知,不过来自合肥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的信息称,该局会在5月份开展对楼市的价格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明码标价”的落实情况以及“价格欺诈”等。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有楼盘通过发布虚假优惠打折信息、虚假报价等都会被重点打击。(曹承俊、强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