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1-5 |
宗地面积: |
6369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紫苑路北侧、仙翁路东侧(市人民医院西南角)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25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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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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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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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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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7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备注: |
居住用地(可兼用商业用地比例10%)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05日 至 2011年05月18日 到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05日 至 2011年05月18日 到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18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5月1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5月20日10时00分 在 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劳动保障大厦908室 联 系 人:刘顺利 王金芳 联系电话:5120173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 银行帐号:459923080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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