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繁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FT1112 |
宗地面积: |
523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峨山镇凤形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1 |
建筑密度(%): |
<23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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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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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交付 |
起始价: |
8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宗地编号: |
FT1113 |
宗地面积: |
297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峨山镇凤形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1 |
建筑密度(%): |
<23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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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净地交付 |
起始价: |
49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31日 至 2011年06月13日 到 繁昌县国土资源局保护利用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31日 至 2011年06月13日 到 繁昌县国土资源局保护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1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6月1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6月15日09时00分 在 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成交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竞买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三)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出让文件确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繁阳镇春谷商市路 联 系 人:雍自龙 俞亚周 联系电话:0553-7916851 开户单位:繁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繁昌县支行 银行帐号:020012018024004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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