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生活比常人有着更多的困难,因此也更值得社会关心。即日起至6月15日,安徽省法制办就《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省法制办行政法制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条例(草案)》的“基本生活”章节中,提到了对残疾人的基本住房保障。其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符合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在楼层分配上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给予照顾。而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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