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1-32号 |
宗地面积: |
20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云溪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89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0.3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6月2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6月30日10时00分 |
备注: |
拟建项目为商品混凝土制造 |
宗地编号: |
2011-33号 |
宗地面积: |
716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花山路东侧、和平大道北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89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6月2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6月30日10时30分 |
备注: |
拟建项目为可再分散性胶粉生产 |
宗地编号: |
2011-34号 |
宗地面积: |
67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花山路西侧、巢宁路南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89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0.1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6月2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6月30日15时30分 |
备注: |
拟建项目为标准厂房 |
宗地编号: |
2011-35号 |
宗地面积: |
149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巢宁路北侧、花山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科教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426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6月2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6月30日16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31日 至 2011年06月27日 到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31日 至 2011年06月27日 到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2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6月28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6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32号 号地块:2011年06月2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6月30日10时00分 ; 2011-33号 号地块:2011年06月2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6月30日10时30分 ; 2011-34号 号地块:2011年06月2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6月30日15时30分 ; 2011-35号 号地块:2011年06月2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6月30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巢湖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巢湖经济开发区十一宗地经济技术指标的函》(规办〔2010〕52号); (三)本次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捆绑出让。经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上述4宗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评估价格分别为2.7万元、782.6万元、148.4万元和405.5万元。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在成交价款外向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另行支付该价款。 (四)本次出让的工业用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并且原则上不安排成片绿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发科,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许先生,刘先生,罗女士 联系电话:0565-2621850,0565-2337738,0565-239931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