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合肥市就全市窨井盖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于小区内出现的窨井盖质量问题,明确了开发商将负第一责任。
住宅小区窨井盖将有“身份证”
在对全市住宅小区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后,合肥市房产局公布了相关检查结果:截至6月8日,合肥市共检查窨井盖总数211345个,其中破损和缺失7467个,已更换1656个。对于已发现问题暂未能更换的,合肥市房产局将要求各区督促尽快更换,没有更换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安全防范管理。
此外,合肥市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对住宅小区内所有的窨井盖进行登记编号,建立专项档案,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日常维护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如再出现类似事件,物业服务企业将不予评先评优,取消资质延续,一年内不允许在合肥市场承接项目。
不合格井盖不得进入小区施工现场
为进一步加强在建小区窨井设施质量监督管理,合肥市城乡建委表示,开发企业要对窨井设施质量负总责,窨井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交通荷载标准。对于在建小区的窨井设施,排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报建、同步验收;监督部门在监督验收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窨井设施所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采购合同等资料。其他管线产权单位也要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责任,禁止不合格窨井盖进入住宅小区施工现场,一经发现,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窨井设施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责令现场销毁,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
此外,合肥市城乡建委将继续加大在建住宅小区工程窨井设施质量监管力度,并纳入常态化管理范围,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同时,合肥市城乡建委公布了窨井设施质量问题投诉电话:2878333。(房子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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