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保障滨湖新区内良好的交通环境,合肥市已对部分进入该区的车辆进行了限制,对确实因工程等原因需要进入的,事先要办理通行手续。
交警部门公告规定,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将繁华大道(不含)以南、老包河大道(不含)以西、巢湖湖岸线以北、京台高速(不含)以东区域划定为禁行区域,自2011年6月25日起,禁止黄牌货车、各型拖挂货车、农用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和危险品运输车在此区域内通行,确需进入滨湖新区的上述黄牌货车、各型拖挂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可在市政务中心公安交警窗口办理通行证件。对违反禁令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罚款200元,扣3分。(合肥日报——芮峰 李敏 新红)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