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倡导绿色出行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的意见》将于8月1日“试运行”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倡导绿色出行,逐步淘汰高污染车辆。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合肥市倡导绿色出行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8月1日“试运行”,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转户机动车在合肥上牌必须通过环保达标目录的审核;从今年起,每年淘汰和报废“黄标车”和老旧车2-3万辆;计划明年年底在合肥市区对“黄标车”限行。
【现状】机动车排气污染不断加重
合肥市环保局相关人员介绍,省城机动车保有量正以每年24%左右的速度递增,目前,合肥机动车注册保有量已突破60万辆,如果按此增速,“十二五”期间,将接近或超过100万辆。使得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城市环境空气中的分担率不断提升。
相关数据显示,省城环境空气污染性质已从煤烟型污染转变为扬尘和机动车排气混合型污染,合肥的一些主要干道、交通拥挤路段的一些高排放车辆,尾气严重超标和冒黑烟的现象广泛存在,机动车尾气的污染物主要停留在呼吸带高度,对人体的危害性高于其他污染源。
【防治】公共出行打造“绿色线路”
针对不少居民反映的“冒黑烟”现象,公交集团对不达标车辆进行统计并制订年度更新计划,今年年底更新600台老旧公交车辆。
“公交是城市交通尾气治理的大户,去年换掉了200多台发动机。 ”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称。据介绍,从去年开始,公交集团购买了180辆纯电动车,保证一条线路全部使用该车,打造“绿色线路”。
环保检验未达标将发“黄标”
《意见》上说明,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凭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安全技术检验先过“环保关”
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机动车安全技术定期检验同步进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对排气检测不合格的,相关机构不得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交通管理部门也不得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今年11月底,合肥将建成8个机动车环保监测机构,市区有5家,其他分布三县。
【实施】8月1日开始“试运行”
今年8月1日,《意见》进入试运行阶段,开展外地转入车和合肥市内转户车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依托现有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网点,开展新购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11月底,其余的7个环检站完成建设。 12月1日,对在合肥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其有效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
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近2年内购置新车,还未到安全技术检验时间的车主,可以到环保部门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获得“绿标”。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环检收费标准。(记者 孙金山)
防治计划
今年年底公交集团更新600台老旧公交车辆。今年起,每年淘汰和报废“黄标车”和老旧车2~3万辆。11月底,合肥将建成8个机动车环保监测机构。从明年12月1日起,在重点区域、路段施行“黄标车”限行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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