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省暨合肥市人社部门昨日在老市府广场举行宣传活动。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部新法就如同一张保障网,实现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全覆盖,广大老百姓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将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新农保明年有望在肥普及
昨天的活动现场迎来了不少进城务工人员,大家都对养老保险政策非常感兴趣。“我们以前都在家务农,现在到合肥来打工,这个养老保险对我们好像也没用,我们没准干完这段时间就回家不干了,即使参保了也不管用。”在合肥一家装饰公司当搬运工的徐国春表示。记者了解到,现场有类似徐国春想法的人不少,大家都认为工作流动性非常强,工作地点也不稳定,办理社会保险后如何转移接续是个问题。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表示,养老保险享受待遇年限并非按连续缴费年度计算,而是可以累积计算,因此,工作流动性强并不影响进城务工人员享受保险待遇。明年,新农保有望在合肥普及,届时,长丰县将与肥西、肥东一样实行新农保,所以,进城务工人员即使回乡务农,养老保险也可与新农保相互转换。
跨省就诊医药费用可报销
“我们公司在合肥,公司也为我在合肥办理了城镇职工医保,可下个月公司就派我到上海一个办事处上班,期限是两年时间,这两年内要是到医院看病如何报销?”昨天上午,从事医药器械行业的刘先生来到广场咨询。围绕异地就医问题,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表示,此类合肥职工在异地工作,如同职工退休后到外地生活一样,可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手续,在外地就医看病时可自行垫付医药费用,凭借收费单据每年可到市人社局报销。
与此类似,职工在肥住院期间因医疗问题必须要转到外地医院就诊,应先自行垫付费用,随后到市人社局报销。“职工转院有一个前提,必须要转到外地三级医院,转院时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即可转院。”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介绍,目前,合肥与外省医保关系不属于一个网络系统,今后一旦实现统一联网,届时,合肥职工在外地看病就可实现即时结算,不需要个人先行垫付费用。
不办社保单位及责任人将受罚
“社会保险立法的最大特点就是强制性,这相当于一条红线,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就是违法,职工可据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用人单位违法的成本也有所提高。”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据悉,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合肥日报—许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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