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楼房当职工宿舍用
脚手架变形、电梯未检测擅自使用,甚至将尚未竣工的楼房作为职工宿舍。近日,合肥市城乡建委对长丰县物华苑拆迁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开出罚单,勒令其立即停工整改。
近日,该委对长丰县物华苑拆迁安置小区二期一标段17#楼工程进行了随机暗访督查,该小区由安徽双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督查人员发现,该工程现场管理混乱,楼梯口、电梯井口等临边洞口缺少防护。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严重违反有关安全规定。该委责令该工程项目暂停施工整改,挂“黄牌”警告,暂扣该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个月。 (康绅韬 檀勇)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