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市政协副主席徐超率部分政协委员来到市住建委,听取市住建委关于办理市政协提案情况的汇报。
政协委员们首先参观了胜利东路保障性住房施工现场,并在随后的汇报会上,听取了住建委关于《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机构管理的提案(四件合并)》等办理的答复。
据了解,针对蚌埠物业管理工作起步晚、任务重、推进难的情况,为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近期蚌埠出台通知,对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进行明确。根据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等活动。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解决物业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等内容,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则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徐超充分肯定市住建委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并指出,各有关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大落实力度,促进提案转化为具体工作成果。(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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