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收费新办法下月起施行 地面停车费最高涨4.3倍
从下个月开始,业主们把车停在小区地面停车位上,将要多付停车费。新修订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地面停车费最高涨幅4.3倍,物价局称,此举是通过价格杠杆“把车赶到地下”。
小车停地面:一年最高交1920元
新规中,变化最大的是小区停车费。总体来看,变化趋势是地面涨了,地下降了。本次办法中规定,未规划建设地下车库以及规划建设地下车库配比率在30%以下(包括30%)的老旧住宅小区,地面停车收费标准为小型车30元/月/辆,中型车50元/月/辆;规划建设地下车库的配比率在30%以上、 75%以下(包括75%)的住宅小区,地面停车收费标准为小型车80元/月/辆,中型车100元/月/辆;而地下车库的配比率达到75%以上的小区,小型车160元/月/辆,中型车180元/月/辆。
至于地下停车位,小、中型车的收费标准均为180元/月/辆(含物业综合服务费50元),已售产权或使用权的则为50元/月/辆。
合肥市物价局人士解释,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将地面乱停放的车辆“赶”到条件更好的地下停车位去。此外, 8月1日之后,如果业主与物业的合同尚未到期,仍可以按合同约定交停车费;合同已到期的,将按照新办法交费。
物业一费制:最高每平方米1.44元
物业公司管理中造成的水电等能耗费,让业主来分摊,这并不合理。按照新规,合肥市从下月起取消了物业公司收取的公共能耗公摊费用,采取“一费制”,将住宅小区内共用电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景观水景、监控系统、单元门禁等设施设备运行费,统一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
此外,物业费标准也将按照物业公司的服务等级甲乙丙丁四级收取。其中,多层甲乙丙丁级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0.70元、 0.60元、 0.50元和0.40元;高层甲乙丙丁级收费分别为1.20元、 1.10元、1.00元和0.90元,上下允许20%的浮动。
合肥市物价局房产价格处处长谢黎介绍,“这只是政府指导价,不是最终定价,具体收费标准通过招投标和业主大会或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通过合同确定。”(张明、陈丽卿)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自6月征求意见起,有关停车费问题就备受市民关注。因为对于习惯地面停车的业主来说,费用明显增加了。新标准未经听证就出台是否合法?物价局希望的“赶车入地”目标能否实现?不少车主质疑物价局在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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