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按物价部门的设想,大幅提高小区地面停车费,同时降低地下停车费,就可以把车赶进地下车库。但记者探访发现,地面停车费涨几倍很容易实现,但地下停车费降低却碰到了难题。
收回成本需20多年
开发商愿售不愿租
在绿城百合公寓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业主已经购买的地下车位,其实小区地下还剩有一部分车位。“这些车位属于开发商,目前是‘只售不租’。”随后,记者又探访了几个小区,也都是这种情况。
虽然在新办法中,规定“室内地下、地上公共车库、车位不得强行销售,不得拒绝业主租赁使用。”但是在这一办法中,记者并没有找到任何的约束措施。
在经济方面,开发商根本没有动力出租车位。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在合肥,一个车位多在6万元以上。开发商如果出售,能很快收回成本,如果出租,按照新办法中小型车的最高租金,一个月只能收180元。要收回6万元,需要将近28年时间。对于开发商来说,出售地下车位远比出租更有吸引力。
事实也是如此。在记者采访的小区物业中,没有一家表示将在8月1日执行新办法。“目前我们的停车费不会改变,如果要变化肯定会事先通知的。”一家物业公司这样回复。
租金大多超过限价
新办法管不了业主
“我买的地下车位已经租出去了,每个月租金200元。”在合肥经开区东海花园居住的黄小姐告诉记者。
黄小姐是去年在小区购买的地下车位,由于一直没有购车,这个车位也就出租给别人。“每个月200元租金,30元的物业管理费我来交。”黄小姐说。
这一价格已经超过了新办法中的标准,因为新办法中规定:小型车地下车位停车费用最高每月只能收180元。对此黄小姐说,她不会按新办法要求下调价格。
而事实上,新办法主要是针对物业公司,对业主根本没有约束力。东海花园的物业告诉记者,目前小区所有出租的地下车位都来自像黄小姐这样的业主。
记者探访了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和经开区的多家有地下车库小区发现:地下车位不是从物业租,而是从其他业主那里租,这已经成为小区普遍存在的现象。
至于租金,一般都是租赁双方自行议价谈妥。记者走访发现,在合肥一般小区地下车位的月租金都在200元以上,部分小区的租金已经接近每月300元。这些都大大超过了新办法中规定的最高标准。
一方面业主所有权的车位没办法“规范”,另一方面开发商所有权车位“只售不租”,这都让新办法很尴尬。
配套措施正在酝酿
地下车位强制出租
新办法今天就实施了,而记者探访的多个小区依然没有动静。对此,合肥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物业等各方面都需要一定时间吸收消化,“一个新的管理办法不像调整价格,并不是一蹴而就,需要一个逐渐实施的过程。”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目前合肥市房产管理部门正在酝酿一项新办法,就是要规范开发商车位“只售不租”的行为。在这一办法出台后,小区的所有未售车位都要拿出来给小区业主租赁使用。而届时,物价部门也会对《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不过,对于业主所有权的地下车位出租如何管理,物价部门的答复是:业主出租的车位,没办法规范。(郑晨霞、孔桐、记者唐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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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把车赶进地下车库,合肥物价局出台新办法。从今天起,未规划建设地下车库以及规划建设地下车库配比率在30%以下(包括30% )的老旧住宅小区,地面停车收费标准为小型车30元/月/辆,中型车50元/月/辆;规划建设地下车库的配比率在30%以上、75%以下(包括75%)的住宅小区,地面停车收费标准为小型车80元/月/辆,中型车100元/月/辆;而地下车库的配比率达到75%以上的小区,小型车160元/月/辆,中型车180元/月/辆。
至于地下停车位,小、中型车的收费标准均为180元/月/辆(含物业综合服务费50元),已售产权或使用权的则为50元/月/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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