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合肥市获得2011年首批中央和省级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0632亿元。这些资金将专项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据了解,这些资金中,中央补助资金为0.9196亿元,省级补助资金为0.1436亿元。资金将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在内。
“十一五”以来,合肥通过市场化运作和集资建房等方式共拆除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共计468万平方米,约43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根本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今年,省里下达合肥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4000户。目前,合肥市城市棚户区拆迁安置房已开工项目19个,13049套(户),166.6万平方米,完成率94%;肥东建材二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预计8月底前开工。
此外,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合肥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昨日出台,确定瑶海、庐阳、蜀山、包河四个行政区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为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各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组织实施、政策落实和实施效果等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年末汇总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奖励兑现。 (陶瑞 赵登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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