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严禁买卖学籍、严禁为其他学校挂靠学籍,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录取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下(含跨地区)考生。日前,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8月18~24日,合肥市区有关公、民办学校须将今年跨地区招收的考生材料报合肥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
根据招生政策,普通高中招生对象须是参加当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考)、成绩达当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且不得突破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今年三县民办高中招收市区考生的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民办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543分)。
合肥市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接受同城借读的学生(含三县)。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严禁买卖学籍,严禁为其他学校挂靠学籍,或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录取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下(含跨地区)考生。(实习生 任雪晶记者 胡霈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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