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一管理办法中有关小区停车收费的规定,意在“引车入地”,引起市民热议——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租用开发商地下车位,收费最高限价180元;地面停车收费(小型车)则依据地下车位配比的不同,由以前的每辆车每月30元,调整为30元、80元和160元3个档次。而此前,小区地面停车费是统一价30元。
数字显示,合肥市现有机动车突破60万辆,平均每8个居民就有一辆机动车,私家车主下班回家抢车位成为普遍现象,停车矛盾日益突出。价格倍涨依据何在?
8月5日中午,家住合肥市森林海小区的张先生下班后,像往常一样把车停在小区的地面停车位上。 “我们小区地面车位极少,属于新办法中收费最高的档次,一个月160元,一年就是1920元,够全家人一个月的伙食费了,好在现在还没有执行新价格。 ”张先生说。
“停车收费蹭蹭地涨,真是停不起车了。 ”翠微园小区居民周小姐对涨价颇有微词。翠微园小区有地面车位200个,如果物业按新办法把停车费涨至每月80元,业主每年多支出的停车费总额就高达12万元。周小姐质疑,地面车位本来就归全体业主共有,服务成本没变,坐地起价没有道理。涨价令人敏感,地下车位租金下调的信息车主们却不以为然,因为小区的地下车位“只售不租”。
地面停车收费成倍上涨,许多车主难以理解。合肥市物价局房产价格处处长谢黎解释说,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是参考地下车位租金标准设置的,其目的在于运用价格杠杆,引导车主将车停到地下去,最大限度地调节和缓解地面停车矛盾。同时,政府限价只是指导价,具体的收费标准业主和物业可以协商确定。
谢黎介绍说,地面停车3个不同的收费档次中,地下车位配比率低于30%的老旧小区超过半数,这部分小区地面停车费维持30元不变;地下车位配比超过75%的小区不到10%,都是2008年以来新建的生活小区,调价后每月收取160元,也就是媒体所说的“涨价4.3倍”;地下车位配比在30%-75%之间的小区占30%左右,地面停车按新办法每月收费80元。新办法还是充分考虑了民生、民意的,调价前,合肥市地下车位租金是政府指导价的一个“漏项”,市场收费在每月200元至400元之间,标准不一,管理混乱,引发诸多矛盾,现在设定最高指导价为每月180元(租金130元,物业综合服务费50元)比市场价大幅降低。这个价格和周边省会城市相比,也是偏低的。调价能否“引车入地”?
地面停车难,地下停车贵,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后,能否起到“引车入地”的效果?
晚上6点半,合肥市靶场东路两侧私家车已经停得密密麻麻,停车的徐女士笑着说:“地下车位的降价幅度太‘温和’了,没有多少吸引力,如果引高就低,把地下车位收费降到三五十元一个月,我一定到地下停车。 ”把车子停在地下车位,可防日晒雨林,安全系数更高,但地上停车省钱方便。大部分时间,抢不到车位的徐女士,不得不把车停在小区附近的靶场东路上。
调价能否“引车入地”?合肥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地下车位租金下调、禁止“只售不租”等措施会起到积极作用,地面停车方面,160元这个收费档次的效果应该最明显,地面、地下停车差价只有20元,但这部分新建小区有些已按1:1配置车位,并非停车矛盾的“重灾区”;地下车位配比在30%-75%之间的小区,调价后每月80元,比停在地下车位便宜100元,价格杠杆能发挥多少作用现在还不好预测。
除了价格和人们的泊车心理之外,“引车入地”还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阻力。记者走访发现,不少业主抱怨开发商对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或采取提高租金的办法倒逼业主购买车位,新办法对此却没有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望湖城小区的部分业主去年把车停放在地下车位,结果被大雨淹得损失惨重,对“入地”心有余悸。秀水花园的业主投诉小区地下车库只有一个出口。还有一些小区的地下车库被整体或部分出租,改作仓库等其他用途,私家车“入地无门”。
新办法实施几天来,不少小区和业主都在观望,也有一些小区开始行动。发稿前,记者采访过的翠微园小区物业打来电话说,地下车位不再“只售不租”,开发商近期将推出一部分地下车位对业主出租。新加坡花园城的刘小姐已经享受到地下车位降价带来的40元优惠。谢黎则表示,新办法的实施需要有一个过渡期,物价部门会针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出台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物业和开发商的行为。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小区车位普遍“僧多粥少”,就算地上、地下的车位都停满了,还是有很多业主的爱车无处停放。对他们来说,价格杠杆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如何缓解“车位之争”?
无论是价格调整,还是“引车入地”,政府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服务民生,最大限度地调节和缓解地面停车矛盾。对此,一些业主和学者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停车难凸显有限的公共资源与业主权益的矛盾冲突,缓解这一矛盾还是要打开思路,多多‘开源’。 ”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王云飞建议,由政府出面协调为市民“借道停车”,综合利用小区附近企事业单位夜间闲置的停车位、周边道路等资源供市民泊车,制定适宜的停车方案和收费标准,保障停车安全,在距离居民小区较远的停车场所,增设社区公交方便往返。现在国内有些城市,市政道路晚上“变身”为停车位,有专人看管,车主第二天早上特定时间之前将车开走。此外,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在抓好公共交通的基础上,采取限购手段、减少汽车数量也不失为一个选择。
太宁花园小区张老师认为,缓解停车矛盾要尊重业主的意见,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要求,业主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的停放、收费和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自治显然比单一的调价更容易被业主接受。
合肥市中天恒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认为,政府规范地下车位的管理和收费值得肯定,但是上调地面停车费的做法则有待商榷,毕竟这部分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多交的钱由谁来收、怎么支配?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激化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
“在前期没有规划地下车位的老旧小区,价格杠杆恰恰‘英雄没有用武之地’。 ”合肥市南苑小区的业主刘先生期待小区尽快新建地下停车场或立体停车场,增加车位供应,改变小区停车“一位难求”的现状。
“政府要着眼发展,提前规划好小区停车位的配置标准并落实到位,毕竟要从根本上缓解小区停车矛盾,还是要靠提供更多车位来实现。 ”王云飞说。(贾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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