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对各县区(开发区)承担的本年度保障房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将于8月31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察厅。
此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市政府与各县区、各开发区签订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有,工作任务是否得到全面落实,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管理是否公开公平公正等。
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面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向项目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县区、开发区,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察局等将约谈相关负责人。
据了解,此次监督检查分3个组同时进行,将重点检查三县、四区、三大开发区开工及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陶瑞 赵登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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