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
医药卫生深层次改革同时拉开序幕
9月1日,国务院医改办宣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初步建立。这意味着老百姓基层看病负担切实减轻、用药更合理,药价不再那么虚高了。
该制度的实施,还拉开了医药卫生体制的深层次变革,消除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的机制,并促动了药品流通领域的变革。
就医负担减轻了吗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由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并已在156个国家实施,保障人人都可获得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剂型适宜的基本药物。
按照国际经验,我国遴选了307种基层版本的基本药物进入目录,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即按进货价销售,减去了政策允许的15%加成。各省可按照需求增补基本药物。北大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认为,从各省增补的目录来看,基本药物已经能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在采购环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我国启动了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介绍,该办法针对原有的招标采购办法进行了六大改进:只招生产企业不招流通企业,通过生产企业制约流通费用的升高;招采合一,杜绝二次议价、越招越高的现象;确定采购量,实行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以量大降低价格;双信封投标,先评经济技术标,确保质量优先;财政回款,时间缩短,生产企业周转资金增加;药监部门全程监管。
实行了新采购办法的13个省份,药价均比国家零售指导价下降50%。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6月底,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较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约25%,虚高的药价在基层已渐渐消失。几元钱的药、小处方、按片发药在越来越多地方重新出现,同时因为报销比例上升,过去长期存在的买不起药的现象基本消失。
医院买药方式的改变引发了药品流通领域的改革,有些省份出现药企转型发展、数量减少的现象。该办法同时加大了对药企恶意竞标行为的惩戒。如前段时间,四川省对涉嫌低价恶意中标的产品,组织成本核算专家进行成本分析,取消了4个恶意低价投标产品的中标资格。
国家医改部门已提出,将以此为契机,未来5年重点推行药品流通领域改革,重新构建新的药品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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