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住院周期内,定额的医疗费不能超过4294元,超过了医院就催患者“转院”,给参保者住院带来额外麻烦。合肥市人社局昨天告诉记者,为改变这种状况,合肥已经调整了定点医院费用结算政策,新结算办法将按出院人次定额结算改为总量预算控制下据实结算,不影响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
“以前有病人反映,在医院看病住了几天,4000多块钱的医疗费快用完时,病没看好就会被医院变相撵出门,遭遇被迫转院之苦”。人社部门介绍,2000年合肥职工医保启动之初,参保职工仅10万人,发病率低,该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采取“按人”结算医保住院费用,由医院统筹使用。随着参保人群的不断扩大,尤其是2003年以来大批关闭破产企业人员、下岗职工纳入医保后,伴随而来的是住院率节节攀升,医院的医疗费不断上涨,如三级医院均次住院费已涨到6000~10000元,“按人”定额结算的4294元已不能维持统筹平衡,出现“被转院”等情况。
如何解决参保患者遇到的难题?人社部门采取了多种方式,首先加大医保费征缴和稽查,将挂床住院、虚假住院等“水分”挤掉,将医保基金真正用到患者身上,随后,调整定点医院费用结算办法,重点调整12家三级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新办法将按出院人次定额结算改为总量预算控制下据实结算,按月预拨,年终决算,不影响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新政实施后,参保患者“被转院”、“被拒收”现象悄然消失,群众投诉为零。今年,合肥又将医疗费总量预算定点医院扩大到21家,新增9家二级以上医院。“下半年,合肥还要建立‘二次报销’制度,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人社部门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