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执法检查组来肥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检查组在实地走访我市十五里河中段片区复建点等多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后,对工程质量安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市保障房质量安全工作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保障房质量为监管重点
合肥历来把保障性住房当成建筑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
“加强对进场材料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核验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钢筋、水泥、混凝土、新型墙材、保温材料等主要材料的源头质量监管。”市城乡建委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筑材料的质量是保障房质量基础,在材料进场把关方面,由市建筑质监部门、业主、监理、第三方检测机构等4方力量联合,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节能、环保及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进行全面监督检测。
此外,保障房建设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所有保障性住房严令做到两个“一律”,即,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上下联动保质量
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承建的十五里河中段片区复建点“广福花园”项目,从建材入场到施工管控,再到分项验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规范要求,成为合肥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的“标杆”工程。
“合肥对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巡查,实行的是最高等级。”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二科孙巍介绍,对保障性住房监督主要表现在巡查频次高和现场要求严,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每月至少三次;而对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监督,更是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比如砌体工程阶段,监督人员将深入施工现场,亲自查验墙材的湿润程度,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工序质量。”孙巍告诉记者。
“广福花园”小区施工负责人表示,施工方严格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原材料进场达到30%的见证取样率;混凝土浇筑等重要施工程序监理24小时旁站;重大或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经过专家论证,方案获批方可施工;同时,狠抓第一道工序,把第一道工序当成样板工序。“比如砌筑第一面墙,随后的所有墙体砌筑工程都按第一面墙高标准执行。”该负责人表示,在建筑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施工方全面履行保障房建设过程中有关质量安全监督的各项标准要求。
据了解,市城乡建委鼓励所有保障性住房工程全面争创“双示范”工程,即“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部分单体争创“琥珀杯”或“黄山杯”奖,并明确奖惩办法,严格执行项目目标管理和兑现奖惩,实行“优质优价”,对于获得“双示范”项目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
严把验收出口
“质量不过关,就别想通过验收。”荣城北苑廉租房二期项目施工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对保障性住房的地基基础分部、主体分部、节能分部、分户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工程的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验收要严格把关,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才能通过验收。
同时,保障性住房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实行裂缝、渗漏、使用功能隐患一票否决,在施工过程中按工序逐步做好分户验收工作,杜绝虚假验收,检查内容参照《安徽省住宅工程住宅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要求规范填写,签字确认后张贴于对应的户内。
据悉,保障性住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要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铭牌,写明工程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项目主要责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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