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省人社厅发布了我省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名单,共41个县(市、区)被纳入,加上前两批,我省目前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已达到67个。
据了解,第三批试点县(市、区)包括:长丰县、灵璧县、萧县、阜南县、颍泉区、颍州区、谯城区、涡阳县、怀远县、五河县、天长市、全椒县、定远县、南谯区、枞阳县、桐城市、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黄山区、歙县、屯溪区、徽州区、黟县、祁门县、裕安区、舒城县、霍邱县、金安区、寿县、青阳县、东至县、石台县、宣州区、郎溪县、泾县、宁国市、旌德县等41个县(市、区)。
人社部门介绍,新一批试点县(市、区)公布后,我省新农保已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79.9%。同时,全省67个县(市、区)从今年7月1日起同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明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从今年起,我省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统一试点范围和管理经办。”省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合并实施后,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统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试点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省财政和试点地区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20元。对于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具体办法由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报省政府批准。
据介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标准和资金由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安排。对于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