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小药丸牵动生产企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等诸多“利益链条”,药品安全监管也涉及多个部门。记者获悉,目前,我市现已基本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从制度上保障老百姓的用药安全。
药品监管重心将下移
当前,“城中村”和农村是药品安全的“薄弱”地带,销售假药、违规回收药品等不法行为经常在这些地方发生,不少农村居民容易受骗,监管力量明显不足。一些区级药品监管部门刚刚组建,也缺乏一些专业人员,不少地方尚未开展日常监管执法工作。“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监管重心需要下移,可乡镇、街道以及开发园区等基层单位现在还没有建立专门的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市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针对基层药品安全监管难题,我市目前正在全市试点推广网格化、信息化管理,重点解决乡镇药品安全监管不足问题,各乡镇将安排相关机构人员,每个村都设有药品信息员,加强对基层的监控。在肥西,记者就发现,该县正在农村推广药品监管协理员制度。“这些协理员就是当地村民,他们对本村的药店、诊所等都非常熟悉,有利于监管。”肥西县有关负责人说,一旦发现问题,协理员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就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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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应关注药品禁忌症
其实,药品安全不仅仅局限于销售伪劣药品上,更体现在市民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可以说,仅凭相关部门的监管还不足以确保老百姓用药的真正安全。如今,每个家庭都备有一个小药箱,药品直接从街头药店购买,遇到“小病小灾”就按个人“经验”服药,无需到医院挂号排队,省事又省心,可不少人也因此忽略了用药安全。
记者走访了临泉路几家药店发现,市民到药店买药只需报上药名,就可拿药,随后付钱走人,还有不少人直接拿的就是抗菌素类药物,如头孢等药品。店内虽有穿着白大褂的工作人员,可他们更像是营业员,只管拿药、收钱。“一般药物零售,更不要说是抗菌类药物了,药店都应该向消费者询问药品过敏和禁忌情况。”市内某药企质量总监李平说,市场上药品如今是越来越多,但每种药品都有禁忌症,市民也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用药意识,建议在药店购药时尽量咨询执业药师,防止出现不良后果。
权责明确实现“无缝监管”
一直以来,药品安全就是常常挂在人们嘴边的话题,可如何确保“安全”却是难上加难。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部门间出现相互推诿、扯皮也是常有的事。
药品安全监管,究竟“路”在何方?“两年来,我市没有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结合我市成功经验,市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说,药品监管的关键在于形成长效机制,其中,社会公众的安全用药和理性消费意识、药品技术的支撑体系以及各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都非常重要。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尤其是各县也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使药品安全监管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制度上保障老百姓的用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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