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0月26日电(记者 叶锋、潘旭、刘德炳)近期,北京、上海、杭州等地一些新房源实行较大幅度降价销售,引起部分已购房业主的不满,后者要求给予补偿甚至“退房”。各地由于价格因素引发的退房案例也有增多趋势。
一些房地产专家表示,楼市调控进入“关键期”,应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使“数据拐点”转化为真正的“市场拐点”,但在挤出房价泡沫的同时,也应把握节奏,避免房价大起大落伤害实体经济。
热点城市楼市频现“退房”诉求
位于北京通州区的京贸国际城,去年初均价曾涨至每平方米25000多元。但如今,部分房源价格回落至每平方米15000元以下,引起部分已购房人群不满。一些人多次表达退房、补偿等诉求。在北京,这类情况已在华业东方玫瑰、首开常青藤等多个楼盘中出现。
在上海,10月15日,一名为“龙湖郦城”的住宅项目针对部分公寓进行促销,购房者用2万元办理某房产网站的会员卡,即可抵扣30万元的总房款。计算下来,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14000元左右,较此前已售房源的价格低两三成。
此次促销吸引了不少看房者下单,但也引发了部分业主不满。一位姓孔的女士告诉记者,她之前购买的是期房,要到明年三月才能拿到房子,“钥匙还没拿到,价格已经缩水两三成”。10月22日,100多名购房者在售楼处聚集,并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龙湖地产有关负责人称,此次销售不是“降价行为”,而是“低价促销”。楼盘销售人员表示:“对于已购房业主提出的要求,我们会尽量进行沟通和解决。但目前没有采取退房或退款等方式的计划。”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受理的房屋买卖官司有236起,同比上升11%,其中87%与业主要求退房有关,退房原因包括“首付提高后无力支付”、“限购后无法购买”、“担心房价下跌”等。
业内人士表示,买房是自主行为,房价涨了由购房者获益,跌了也应自负盈亏。不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开发商应严格履行交房程序,对于确有问题的,应予以退房或补偿。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近期退房诉求和案例增多,表明投资投机者和“刚需”置业者均看空楼市。从目前政策释放出的信号看,调控从紧的方向不会改变,这也影响了购房者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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