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人资格:
1、N1213号地块竞买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或控股集团,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其所属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N121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法人。
3、ZWQTD-006-00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亿元或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一个月内在政务文化新区规划范围内注册成立新的公司。
4、政务区ZWQTB-038-2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亿元公司法人。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一个月内在政务文化新区规划范围内注册成立新的公司。
5、包河区S1207号地块竞买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或控股集团,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或总资产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其所属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且该地块竞买人须具备已建或在建超高层(150米及以上)建筑的业绩,并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提供已建或在建超高层的规划、施工或房产等的书面证明材料。
6、庐阳区N121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也可与公司法人联合竞买)。且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由庐阳区政府审核确认的D地块相关拆迁改造证明文件。
7、蜀山区W1204 号地块竞买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或控股集团,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其所属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8、高新区KA1-2、 KA1-3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或控股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法人。竞买人若为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各方企业均需具备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在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一个月内在高新区办理新公司注册手续。
9、高新区KA1-2、 KA1-3号地块位于长江西路南、创新大道东,鉴于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整体规划(KA1街区),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配套设施、环境建设等内容在规划中是统一规划、整体分摊,具有极强的关联性,为保证其顺利实施并统一提供服务,竞买人须同时参与竞买创新大道东、规划杨林路北地块( KA1-4地块)。
10、高新区KA1-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或控股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法人。竞买人若为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各方企业均需具备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在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一个月内在高新区办理新公司注册手续。
11、高新区KA1-4号地块位于创新大道东、规划杨林路北长江西路南、创新大道东,鉴于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整体规划(KA1街区),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配套设施、环境建设等内容在规划中是统一规划、整体分摊,具有极强的关联性,为保证其顺利实施并统一提供服务,竞买人须同时参与竞买长江西路南、创新大道东地块( KA1-2、KA1-3地块)。
12、高新区KA2-1、NE3-3 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