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土地改革中最具想像空间的,是农村土地。
确权倒逼集体制
确权不是形式,而是一种关系的终结,它正在倒逼集体所有制那种不断以人分地关系的终结。“生增死减”在影响确权,进而影响农村土地的流转。
南方周末:2013年,中央层面在农村土地改革问题上强调最多的是农地的“确权”,并且把它写进了“一号文件”之中。其实这项工作在“土改重镇”成都其实已经践行了五年之久,为何直到今天才着手在全国层面铺开?而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也承认“确权”工作至少还需要5年,似乎难度依然很大,确权之难难在何处?
周其仁:根据我的观察,5年之内能完成全国范围的农地确权(承包的耕地、居住的宅基地、村集体建设用地),就很了不起。
耕地承包权的确权发证是一个很好的观察点。早在1980年代,就有5个1号文件中提出给农民颁发土地承包证,但是直到现在,中国大多数农村的承包地也只是村里面写一张条子盖一个章。中国缺少尊重财产权、重视财产登记的行政传统,事实上厘清财产是政府除国防、治安之外最重要的工作。做财产登记,是让社会保持安宁和稳定最重要一环。我们就缺这一环,而且这些年来不断变迁,厘清的难度越来越大。
农村承包地的流转早在1980年代就放开了,但是规模始终不大,不是没有人愿意接手承包,而是产权关系太复杂了,不敢贸然进入。
在农村很多地方,生一个孩子,就要改变现有的承包关系,给这个孩子分一块承包地;死了一位老人,承包地也要相应收回,也就是“生增死减”,这也是学习苏联“村社社会主义”的一个结果。今天通过流转拿下来的耕地,明天可能就会因为一个或一批新生儿而改变,那“契约”还可靠吗?
南方周末:“生增死减”的做法多年来是否有所调整?采访中我们也了解到,在江浙等发达地区的农村最近10年已经不再“生增死减”了。
周其仁:200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确实对“生增死减”做了调整,规定在承包期之内,只有少部分预留土地、新开垦土地、进城农民退出的土地才能承包给新增人口。但我国农村同时还实行村民自治制,当承包地分配发生问题时,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投票决定。
所以是否“生增死减”目前全国步调不一致,有些地方看承包法,有些地方靠自治投票。本来土地财产关系不能动不动就投票重来,但村庄一级还是政、地不分,所以剪不断、理还乱。
南方周末:这是确权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吗?
周其仁:我们课题小组在成都观察到的是,确权确实耗时耗力,因为当农民意识到确权后发放的是一个正规的土地证之后,很自然的想法就是“确定之后不再改动”,所以就要求考虑承包以来所有人口变动的因素,甚至干脆要求重新分配,工序极为复杂。
这不是什么坏事,确权不是形式的问题,是要把一种关系终结。这是确权在倒逼集体所有制那种不断以人分地关系的终结。
形象地讲,是“生增死减”在影响确权,进而影响农村土地的流转;根本上来讲,不彻底改变现有不断以人分地的集体制,流转就不能发展起来。工业化、城市化下的土地需要包含流转权的新型合作制,而不是基于地缘和人口不流动的村社制。
以流转为饵,让既得利益者来推动改革
拿流转的好处诱惑人,拿确权约束人,这件事情就做成了。让利益相关方看到这块增量可能带来的收益,以此作为驱动力和诱饵,来推动确权——要流转,先确权!
南方周末:过去几年的土地改革中,“土地流转”、“增减挂钩”讨论的多也做得多,“确权”听起来就像个技术工作。如何理解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在土地改革中的意义?
周其仁:从逻辑上来讲,确权是基础和前提。没有经过认真确权的土地,产权是模糊的,一旦全面放开流转,必然引发新的侵权和攫取行为,容易造成新的分配不公。
但从另一个层面来看,确权的目的也是为了流转。如果只是农民在自己的房子里面住,根本不需要什么土地、房产证,养条狗不让生人进来就得了。想流转就不行了,没有确权没有发证,流转之路走不太远。
南方周末:对农村土地改革的一种普遍的担心,就是放开流转之后,可能会给有办法拿到更多农地的人提供财富增值与变现的机会,引发新的不公。确权则是对此的一种约束,但确权这件事情费时费力又费钱,如何推动地方政府切实地做好它?如何让农民主动配合它?改革的动力机制来自哪里?
周其仁:流转就是动力机制。土地流转和增减挂钩的试点最终都能产生出来一块增量,让利益相关方看到这块增量可能带来的收益,以此作为驱动力和诱饵,来推动确权。拿流转的好处诱惑人,拿确权约束人,这件事情就做成了。
农民有可能嫌确权麻烦不予配合,这一点不用担心。比如,如果放开农房买卖,农民和城里人都会主动要求确权,因为农民要知道自己究竟能卖多少平米,城里人也要担心买了之后隔壁邻居会不会找上门来。
对地方政府来说,农村耕地承包权流转带来的增量收益很好理解。“增减挂钩”试点,表面看起来新增加的建设用地收益要分出一部分给农民,还要负担农民集中居住的成本,不如直接征地划算。但是真正搞懂了的地方政府会发现,可利用的土地总量是增加的,土地收益总额也是增加的。这就是改革中形成的新的既得利益,是推动改革的力量,改革光靠说是不行的。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让他们看到流转所能带来的增量利益后,再把确权放到前置条件里。想流转?先确权!这就是系统改革的好处。不彻底确权不能搞房地产,不能搞灾后联建,不抵押农房。如此下来,农村干部不积极,农民也会天天堵在政府门口要求确权。
资源流转后给整个社会带来的效益会是惊人的,对于政府来说,单单是税收这一块就是一笔巨大的财政收入,很多人没有看到这一点。当年“房改房”之前,公家房产是个大包袱,但改革之后,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市场,政府做了什么?就是发一个房产证,开一个市场,最终通过抽一道税获得财政收入。
南方周末:目前来看,成都作为最早的土改试点城市,确权也是走得最前的,在那里改革的既得利益如何推动改革?
周其仁:成都的土改不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我们的课题研究小组在成都做调查时发现,不少县级官员对产改确权的态度,是有很大保留的。比如,有些规划建城区(按照规划5年之内将变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农地就不作确权。时任成都常务副市长孙平得知后,一方面跟他们辩论,说服他们转变思路;另一方面要求下级单位必须做好这件事情。
当然,我们并不认为成都当时的领导班子就是一群圣人,是改革的理想主义者。当年安徽小岗村能做成“包产到户”,那些干部也不是什么天生的改革派,也是各有一本难念的经,几本经凑到一起才念出一份改革经的。
我的总结是,第一,成都的城乡统筹牌打响之后,变成了一张很好的政治升迁牌;第二,政治牌打响后,如果通过强拆搞城乡统筹搞“三个集中”,负面反弹会更大,政治上不能出事;第三,新的既得利益产生了,总账算下来可以用来搞城市建设的土地是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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