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建筑越盖越高,家里阳光完全被遮挡,北京85岁老人大冷天只能坐着轮椅出门晒太阳。为讨采光权,老人家全家跑断腿,开发商不但坐视不管,反告业主影响施工。《天天315》本期聚焦:采光权被侵害,我该如何维权?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北京85岁老人坐轮椅讨要采光权,开发商起初坐视不管,还发律师函控诉业主影响施工,之后开发商在万般无奈之下,最终同意赔偿5万元。开发商为什么后来又愿意赔偿5万元?老人很不解。采光权被侵害,该如何维权?
北京这位85岁老人所主张的采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在民法上将采光权归属于“相邻权”。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采光权维权的主要法律依据除《民法通则》、《物权法》以外,还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在北京的居民还有一个规定值得注意,就是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以上这些法律规定为采光维权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不过我们也了解到,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就侵犯采光权并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所以也给业主们“采光维权”造成一定难度。
家住北京前公用胡同50号的王女士,上周六给《天天315》节目组打来电话反映,她家隔壁新建的建筑物已经严重遮挡她家的室内采光,还影响了通风。
记者周日11点多来到王女士家,发现她家唯一一扇向阳的窗户,已经被相邻新建建筑遮挡的严严实实,屋里见不到一点阳光。
王女士的老父亲今年85岁高龄,出门需要坐轮椅,行动不便,她家现在唯一一扇向阳的窗户被遮挡后,老人只能每天坐着轮椅出家门到大马路上晒太阳,关键是现在天气越来越冷,在室外待的时间长老人的身体受不了。王女士说,现在不止是采光权受到侵害,而是因采光权间接侵害了身体健康权。
王女士父亲:从身体上来讲,一定是受到影响了的。尤其是我,年龄大了,一般还是待在房子里的时间多。
记者在王女士家南面的房间里见到了王女士的老父亲,老人坐在床边,双手扶着拐杖,眼巴巴的望着窗外的阳光。老人告诉记者,年龄大了,行动不方便,往年冬天还能呆在屋里晒太阳,现在很难再晒到太阳了。
记者在北京市规划局网站上查到了王女士家隔壁正在建设的西城区后帽胡同23号翻、扩建工程的规划许可证详细信息,规划许可证的核发日期是在2012年6月28日。
按相关规定,建设项目不符合城市规划等技术条件规定的、建设项目对相邻住户有影响的,需要提供相邻住户签字认可同意并签定协议书才可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才能开工建设。可王女士说,隔壁建筑开工建设前,并没有任何人上门来询问过是否会遮挡采光一事。王女士气愤的告诉记者,西城区后帽胡同23号翻、扩建工程开工后,她弟弟注意到隔壁新建建筑正在挖地基,地基和房屋的距离连1米都不到,这才担心起自己家的采光问题,才开始维权。
王女士:刚开始打地基的时候,我弟弟看出这个苗头了,就在工地坐了两天,开发商就要我弟弟离开,说影响他们施工了。我弟弟说,你们现在建的这个地方影响我的采光了,我就要求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要维护我的采光权。后来开发商就来了,说可以给我们留窗户。到现在为止,窗户有,不见光。而且就两个洞,他们说这就叫窗户,然后就不理我们了。
王女士说维权期间对方不谈赔偿问题,反而还发了一封律师函,说她们影响了施工。记者注意到,这封律师函中提到,如果王女士和她的家人再影响工地正常施工,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王女士非常气愤,在这之后她又多次到工地找对方理论,开发商被逼无奈,答应赔偿2万元。王女士和家人没有接受,开发商就让王女士自己写申请。第一份申请写好递交到开发商处后,如石沉大海,王女士去找开发商,对方又让王女士再重新写一份申请,这次递交上去后依旧没有回音。直到今年11月14日,开发商又回复,愿意赔偿5万,王女士和家人这次还是不愿接受,她们认为赔偿额度应该双方协商,不能开发商一方说了算。
采光权被侵害,赔偿损失该怎么计算?开发商代表一会儿说赔偿2万,一会说5万,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记者拨通了北京天泰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对方回复说不知道具体是怎么算的。
记者:您怎么算出来赔偿数额是5万的呢?
负责人:这个您别问我,因为我只是一个打工的,这是我们公司领导定的。如果不接受,可以告我们,可以起诉我们公司。
天泰置业的李工程师承认,挡住了住户的采光,但是一直没有谈妥赔偿金额。李工程师还说,一直没有谈妥的原因是,业主要求赔偿60万,没法继续商谈。
负责人:她一开口就要60万,当然不可能的事。
记者:您也没有给她说这个该怎么计算,对吧?
负责人:这个我也不清楚。按道理来讲,就我理解来讲,这个国家应该有文件规定。不过这个是我们领导说的,怎么计算的我不清楚,我只能给你这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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