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决定中之字未提房价,这意味着,政府调控楼市的思路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秘书长卞洪登近日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未提及房价,但却强调了两点:一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二是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就此分析,未来对楼市的调控应该更主要依靠市场的手段,因此“限购”、“限价”等行政调控手段应逐步退出市场。
那么,三中全会后,楼市调控政策是否会发生根本性变化?
连日来,中国青年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三中全会后楼市调控政策可能发生的变化,专家们有着不同的解读。
行政调控将渐行渐远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全文两万字,涉及房地产领域的主要有两处。一是第18条中“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动改革”;一是第11条中,“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对此,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在媒体上撰文提出,“面对行政化调控"越调越涨"的怪圈,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出的药方是:调控回归市场化,完善土地供应和房产税改革。这些将成为调控楼价的主要手段。”
在11月18日“财经年会2014”的分论坛上,德意志银行亚太区投资银行执行主席蔡洪平认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句话隐含着对过去10年房地产调控的批判,也意味着以后不会再像过去十几年那样调控房地产市场。
记者就此询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她认为,三中全会强调的是两个方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但大家在解读时只关注了前者,忽视了后者。“三中全会的方方面面都会对房地产市场有影响。”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认为,2010年以来的调控政策,如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双向调控的思路(既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支持自住性购房,又抑制投机性购房)在方向上是正确的。至于一些城市在一定时期内采取的限购政策和少数城市在审批商品房预售环节采取的限价措施,也是在市场化调控政策未出台前的阶段性措施。而且,以抑制投机投资为导向的限购政策在一些地方是利大于弊的。朱中一同时提醒,若要实现2020年的改革目标,有两个问题要小心处理:一是如何把一些地方现行的限购、限价等调控政策、措施向《决定》明确的改革方向稳妥过渡;二是目前房地产市场地区差异性很强,怎么样因地制宜地落实《决定》也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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