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依赖土地“经营城市”的模式积累了诸多的问题和危机,侵蚀了城市居民特别是购房居民的利益,有损社会公平正义
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有其历史背景。
房地产蓝皮书认为,依赖土地“经营城市”这种模式是在中国城市建设大潮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也在某段时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这种土地出让的“经营城市”模式随着自身的不断扩张,也给经济、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积累了诸多的问题和危机。
在经营城市的诱惑下,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推高地价和房价,以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城市房价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单边上涨,居高不下,使多数城市居民难以承受。袁一正认为,这种状况“侵蚀了城市居民特别是购房居民的利益,有损社会公平正义”。同时,由于土地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复制性,在现行的土地批租制度下,地方政府卖一块土地等于一次性收取了该土地未来50到70年的收益,透支了地方未来的土地收入,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不稳定、难以为继的,影响了城市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毫无疑问,地价的上涨将最终要由购房者埋单。房地产蓝皮书认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已经成为影响中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使房地产泡沫不断加大,“中国房地产价格永远持续上涨只能是一个神话”。
将房地产发展中的民生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才能迫使地方政府在政绩压力下,更合理地利用土地“经营城市”
抑制“土地生财”,对于高房价无疑是釜底抽薪。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在今年两会上,就有代表委员透露,一些城市的年土地出让收益占到了财政收入的五六成之多。如西部某城市年财政收入为200余亿元,而其年经营土地的收入竟超过了100亿元。
仅凭所谓“经营城市”的口号,通过“收储土地”和高价拍卖,转手就能获得巨额收益。更何况,与其他实体投资项目相比,房地产开发当年就能见效,对GDP的“贡献”显著。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地方政府陷入了过度依赖土地的恶性循环。房地产蓝皮书认为,这种模式决不应该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常规模式,须进行深入综合的改革。
近期引起社会广泛热议的“物业税”,被认为是一个有效办法。房地产蓝皮书称,将征收土地出让金改为征收物业税,一方面可以有效扭转政府的短期行为,迫使其提供好的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物业税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且不影响未来的“土地收入”。
房地产蓝皮书还建议,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合理界定财权、事权”。理由是,目前地方政府“事权无限、财权上收”的不对称状况,是造成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经营城市”的原因之一。只有财权和事权逐渐匹配,地方政府必要的“经营城市”资金压力减轻,才会减少对土地的严重依赖。
“改革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也被房地产蓝皮书认为是“抑制地方政府‘土地生财’冲动”的办法之一。
“住房是民生的重要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应该将房地产发展中的民生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既要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考核标准,还应有房价收入比、房价上涨速度等保持房价稳定性的考核标准。”袁一正说,“有了这些民生指标的加入,才能使地方政府在政绩压力下,更有远见地发展经济,更合理的利用土地‘经营城市’,真正做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任雪 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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